一、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职责范围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是我校执行国家对外政策和处理涉外事务的综合归口管理与服务部门,具体负责学校的校际合作、因公出国、学生交换、中外合作办学、国外来访,以及国际学术会议的归口管理等事项。具体职责范围包括: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
2.具体编制学校国际交流的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学校与国外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友好交流关系的建立和协议的签署,并负责实施协议内容;
4.负责学校因公出访、国际会议的报批等事项;
5.负责外籍教师的综合管理;
6.负责中外合作办学的申报和综合协调;
7.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职责范围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是我校执行涉港澳台政策,处理和协调涉港澳台事务的管理与服务部门。具体负责与港澳台高校的交流工作,在校师生因公赴港澳及赴台审核审批、证件办理及管理工作。具体职责范围包括:
1.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
2.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
3.负责港澳台地区重要来访的策划和组织;
4.负责在校师生因公短期赴港澳及赴台审批、报批手续和通行证的办理及管理工作;
5.协助学院、部门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教学科研和学术交流;
6.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国际教育学院职责范围
1.负责拟定并实施国际教育发展规划,统筹国教院行政管理人员、专任教师、留学生辅导员形成合力;
2.负责教学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规范教学基本建设与日常运行;
3.推进中国概况课程建设,组织“感知中国”社会实践和文化考察活动;
4.申报和建设申报教育部汉语水平考试网考考点(HSK考点),孔子学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国际中文教育研究与实践基地等;
5.统筹留学生安全教育、校纪校规教育、国情教育等。
6.负责境内留学生学习签证、实习签证、停留签证等签证事宜,指导并核查留学生购买来华留学保险情况,规范护照管理、居留许可、出入境登记等事项;
7.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一)秘书岗工作职责
1.负责部门日常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文件收发传达、材料起草报送、部门会议组织及记录等工作;
3.负责部门网站内容更新和日常维护、电子政务信息发布等工作;
4.负责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5.负责部门办公用品采购和财务报销工作;
6.负责内外协调、来宾接待、考勤考核等工作;
7.负责保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印章,规范印章使用。
(二)出国(境)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执行涉外政策;
2.负责港澳台地区交流拓展、组织与实施工作;
3.负责双边学术会议审批与国际性学术会议报批工作;
4.负责学校团组因公出访;
5.负责教职工因公出入境材料审核与报批工作;
6.负责外教出入境管理及协调工作;
7.负责保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印章。
(三)国际合作科工作职责
1.负责海外友好合作学校拓展;
2.负责中外合作办学申报及综合协调;
3.负责校际协议及与外方签约项目的执行;
4.负责国家留基委、教育部语合中心、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孔子学院等各类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的申报;
5.负责教师访学、学生交换等项目;
6.负责中外人文交流活动等。
(四)留学生培养科
1.指导相关学院制定国际学生人才培养方案;
2.负责汉语研修生的课程开设和教学组织工作;
3.负责留学生学籍管理、教学运行、HSK考务等工作;
4.开展留学生的教学检查,协助做好留学生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工作;
5.负责留学生学历生毕业(结业)资格审查,以及非学历生学习证明出具工作;
6.负责核算国教院授课教师的工作量;
7.负责教学档案的整理及归档工作。
(五)留学生管理科
1.负责留学生招生、录取、签证、报到、居留手续;
2.负责安排留学生体检、指导购买来华留学保险;
3.留学生安全教育、校纪校规教育、国情教育等;
4.留学生奖学金评审的组织、留学生违纪处理;
5.组织开展留学生文化研修等各种文化浸润活动;
6.协调政府部门做好留学生的安全与社会管理;
7.负责留学生档案袋的汇总和移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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