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是学校涉外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下设国际交流办公室、留学生管理办公室、部门秘书等科室和岗位,具体职责范围包括:
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
2.具体编制学校国际交流的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学校与国外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友好交流关系的建立和协议的签署,并负责实施协议内容;
4.负责学校国际学术会议的报批以及有关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
5.负责学校因公出访任务的准备和落实;
6.负责学校教职工公派出国合作研究、参加国际会议、学生交换等任务的综合管理工作;
7.负责外籍师生的综合管理;
8.负责外事活动的安排;
9.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国际交流办公室主要履行以下职能:负责海外友好合作学校拓展;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综合管理;负责校级协议与外方签约项目的执行;负责教育部语合中心、科技部国际合作司等各类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的申报;负责教师访学学生交换等项目;负责中外人文交流活动等。
留学生管理办公室主要履行以下职能:负责留学生招生宣传;负责留学生入学考试的牵头组织;负责留学生录取工作;负责留学生奖助学金工作;留学生培养和日常管理中的归口管理事宜。
秘书岗主要履行以下职能:文件收发;部门会议记录;部门网站日常维护;部门办公用品采购和财务报销;协助班子进行外事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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